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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告诫书》!
告 诫 书
各农贸(集贸)市场开办者、各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服务单位:
为落实赤峰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通知精神,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告诫如下:
一、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各市场开办者依法履行对入场经营者的管理义务,并与销售者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各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服务单位依法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食品安全自查等管理制度,确保所经营使用的食品及原材料、食用农产品来源合法可溯,去向可查,质量符合有关规定。
二、强化风险防控意识,认真落实各项疫情防控举措。各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服务单位,要加强环境卫生整治,自觉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场所通风、清洁及环境、器具消杀和从业人员晨检等有关制度的落实与管理,防范病毒潜伏、寄居与传播的风险。
三、鉴于当前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复杂、严峻,建议各食品市场开办者、生产经营及餐饮服务单位,近期不宜从国内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采购畜禽肉、水产品及蔬菜瓜果等产品,防范因人员感染或食品污染,引发新疫情。如发生此类情况,有关部门将依法严肃追责。
特此告诫
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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